代表委员热议经适房、房价等住房之四大关键词
转载 来源:北京房产 发表于:2010/03/31 15:50:21 浏览量:34
关注住房之经适房
代表激辩是否叫停经适房
3月3日,出席全国人大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广东代表团召开首次全体会议。人大代表、深圳市岭南村社区委员会书记张育彪建议,我国应彻底取消经济适用房。有代表立即表示反对,认为经济适用房不仅应该发展,而且还有很大的需求量,决不能一刀切地叫停。
正方:
叫停经适房
首套住房免税
张育彪认为,现阶段“谁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而谁又只能买商品房,标准难以清晰”,住房政策的公平性难以保证,这是他主张叫停经适房的主要原因。
他认为,当前普遍实行的“收入限定”做法,对居于收入线以上和以下的边缘群体来说不公平;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社会中高收入阶层者可以买便宜的经济适用房,而其他收入可能相差不大甚至更低的社会群体却只能高价购买商品房,又是更大的不公平;很多人为了购买经济适用房,找关系、“批条子”、“开着宝马买经适房”的怪现象。因此他认为,应尽快“叫停”弊端多多的经适房政策。
张育彪还建议对首套购住房免税,对二套及以上住房大幅增税,建议对购买二套住房的个人或家庭上调5个点的契税税率,对购买第三套住房上调10个点的契税税率,购买首套住房,银行实行更低折扣如6折甚至5折的贷款利率。
反方:
经适房廉租房
社会需求大
“我不赞同取消经适房和廉租房。”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庆洪则明确表态:“经济适用房不能取消,廉租房也不能取消。”
他谈道,去年他亲身参与的对保障房的考察,结果显示经济适用房一定要有,社会需求量很大。 目前我国中产阶级只有24%,大部分还是中低收入人群,占到60%至70%。经适房就是提供给那些想有自己的产权,不想长期租房,经济实力往上“够一够”能买上房,就是这部分人。针对首套房免税政策,曾庆洪看法也不同,认为不如抵扣所得税更合理。因为他认为首套房的税费并不多。
针对购买公平性的问题,他认为应该要将可以购买这几类房屋人群的条件清晰化并加强监管,而不应一刀切的叫停。为更好地体现公平,经适房买来后如果要进行交易,增值的部分要缴给国家。
■关注住房之保障房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委员:
保障房可作为抵押物发债
“测定房价是否过高有两个指标,一是房价与收入的比较;另一个是房价与租金的比较。”昨天,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这两个指标来测量,北京的房价“确实是太高了”。
李稻葵带着关于房地产行业的提案来上会。在提案中,他建议,政府应该扩大保障性住房和经适房的比例,中央政府应允许地方政府以保障性住房作抵押到市场上去发债,以稳定的租金为收益,进行大量融资,鼓励地方政府不要从卖地的交易中收税,而是自己直接开发,直接举债,然后把这些住房提供给那些想住房但又买不起房的家庭,这种稳定的高收益完全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良好的融资,可以解决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资金链断裂危机。
对于物业税征收,李稻葵认为会在抑制房价上有一定的帮助,但是不能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到物业税上。“举例说,收取1%到2%的物业税应该很高了吧,但对于短期炒房者来说,他们根本不在乎。”
经济学家张兆安代表:
保障房分配应不限制户籍
全国人大代表、经济学家张兆安在此次两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住房保障法》,明确政府、企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张兆安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住房保障法》草案建议稿,其中提出,国家实行“住房是准公共产品”的基本国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住房建设模式与消费模式,在全国城乡普遍建立一户一宅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不受户籍限制,对已经在该城镇连续工作和居住一定年限的所有无房和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条件、住房标准及保障方式,由各地分类实施、动态管理,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